56学者评【从国际秩序失控到丛林法则再现】第52篇
黄海涛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
当超级大国毫不掩饰地更改游戏规则时,权力逻辑迎头暴击了习惯于遗忘二战后的秩序属性叫做“霸权”的国际社会。特朗普在接受《纽约时报》专访时表示,他不需要国际法,作为三军统帅,他的权力仅受“自身道德”限制。无独有偶,作为特朗普最为倚重的幕僚之一,斯蒂芬·米勒“教导”CNN主持人:“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一个由实力、武力和权力统治的世界。这是自古以来的铁律。”然而,面对如此纯粹的权力政治话语,即便在学理上倾向于现实主义的人们也不会感到高兴。毕竟,一旦“丛林法则”被直白地写进白宫决策者的行动指南,在实然层面本就难受拘束的霸权更将如一匹脱缰野马,在规则的荒原上横冲直撞。这并不是现实主义理性的胜利,而只是权力最为粗粝野蛮一面的显现。

富布莱特参议员曾宣称,“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是唯一准备好为了改变世界政治的本质而领导世界的国家”,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冷战时期自由主义者对霸权稳定的幻想——通过权力构建秩序、借助价值改造现实。然而正如肯尼思·沃尔兹所言,“历史上,主宰大国的表现都很糟糕”。在制衡缺位的后冷战时代,从单边制裁的滥用到对国际司法机构管辖权的系统性抵制,再到一口气退出一系列“有悖于美国利益”的多边机制,“霸权即秩序”的幻觉正被层出不穷的规则撕裂所戳破。建立在《联合国宪章》基础上的现行国际法体系即便尚未消亡,也不得不在权力野蛮化的缝隙中艰难挣扎。
事实上,即使在“霸权秩序”时代,强国违反国际法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但这些行为至少遵循一种“伪善剧本”。无论是发动战争还是干涉他国内政,行动方总会极力寻求法律外衣,援引“自卫”“人道干预”或是模糊的联合国决议,为其行为提供合法性支持。无论多么虚伪或牵强,这些做法都内含着对规则本身的默认——自1648年以降,哪怕在战争尚属“合法”的年代,动用武力也需要一个“合理理由”,这构成了国际关系最基本的语法之一。
因此,在宣扬国际法“无用论”时,特朗普并非真的不要规则,而是在支撑霸权秩序的权力结构与规范结构均摇摇欲坠的背景下,动用“尚能饭”的实力地位颠覆“霸权时代”的旧规则,重构“后霸权时代”的新规则。当前危机的核心则是初露端倪的新规则——划分势力范围、任意干涉内政、使用武力常态化——极具冲突性和毁灭性,这是在21世纪版本“丛林法则”的危险所在。美国在委内瑞拉和格陵兰岛问题上的表现与“必须的国家要求”并无太多关联,更与“审慎而明智的目标”相去甚远。美国当政者正在从自由主义大幻想的一个极端滑向误认为权力的使用可以无所顾忌的另一个极端。

然而,恰恰是霸权的退场与失序的风险,为国际法的“重生”提供了最强大的动力。沃尔兹在解释为何冷战后制衡缺位时曾说过:“当你不能改变一个巨人的行为时,为什么要惹他发怒呢?”当下世界仍对特朗普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忍让乃至恭顺,但由于权力结构变化与力量博弈方式调整,其本质与二十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当“巨人”的行为不再是偶尔的越轨,而是系统性的颠覆时,沉默与顺从便无法换来安全。国际法的“重生”,将不再依赖于任何单一强权的恩赐或自我约束,而是源于一个去中心化的、由多元力量驱动的“集体自救”进程。如果说“霸权秩序”时代的国际法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规训”,那么“后霸权时代”的国际法将更多呈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赋权”。这套重生的法律体系,必然更少理想主义色彩,却可能更具韧性,其合法性不再源于单一文明的普世叙事,而是建立在多元力量对“最低限度秩序”的共同需求之上。
国际法还有用吗?答案取决于如何定义“有用”。如果“有用”意味着能够阻止最强大的国家为所欲为,那么国际法从未“有用”过,将来也大概率不会。但如果“有用”意味着凝聚国家间追求安全与发展的普遍意志,那么国际法不仅有用,而且在强权肆虐的今天,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不可或缺。
